关于组织2016年度全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的申报、成果交流曁召开评审发布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6 09:48:00浏览量:111次

苏建协质[2016]2号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有关专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总结交流一年来工程建设QC 小组活动成绩和经验,进一步促进全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开展,经研究定于4月份开展全省工程建设QC小组成果的发布和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要坚持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主,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小、实、活、新”和“注重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原则。凡以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等方面为主题,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QC小组成果,可优先推荐。

二、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及有关专业协会应在当地组织发布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向我会推荐申报;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按各地加入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数量确定名额(见附件一)。省部属企业亦应在企业组织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向我会推荐,由我会组织专家预审,然后根据成果预审质量决定参加现场发布或交流。

三、成果推荐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4月8日,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及有关专业协会抓紧做好发布评审及择优推荐工作。并将本市参会人员反馈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档(附件二)同时报我会(QQ:253906322),以便统一安排食宿。

四、所有推荐申报的成果须准备10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档(word格式),其中参加现场发布的QC小组成果另外准备PowerPoint格式材料一并上报。纸质材料需要胶装成册,发布前ppt材料不安排试机,发布时不需带电脑,如有内容需要插件辅助,请提前联系会务组。

五、我会定于4月28日至29日召开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曁评审发布会,参加现场发布的小组最少派2人参会,未申报QC小组成果的会员企业亦可派代表参会观摩学习,参加现场发布但无人参会的QC小组成果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参加成果现场发布的小组代表须在4月27日17:00时之前报到并抽签,决定发布顺序(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七、会议地点:曙光国际大酒店(南京火车站西侧200米)。

八、参会费用按1000元/人(不包含食宿)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用餐约160元/人/天,住宿约200元/人/天)。

九、本次评审工作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指导下进行。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推荐至少两名具有全国QC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家(提供复印件),将推荐函于4月8日前和参加发布会成果材料一同报送至我会,拟参加成果发布评审工作,正式专家名单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十、联系人:丁仁龙

联系电话:025-86386411,18652965521

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座1512室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工程建设质量与技术管理分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抄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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